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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展咋样?㉒

发布日期:2023-12-29   
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改善人民生产生活环境
提案者:彭华
主办单位:
三门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协办单位: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提案理由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矿山问题,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矿山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解决。
 

 
  存在问题
  ●大部分矿山企业普遍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严重缺乏“治理质量”意识,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存在应付思想。
  ●缺乏移交管理机制、经营管理主体不明确等原因,使后期管理养护措施缺失。尤其是石质高陡边坡多采用“台阶式”治理,栽植苗木成活率较低,加上雨水冲刷等破坏,甚至人为二次破坏,整体治理成效不突出。
  ●鉴于矿山企业划段转包开采、违法越界开采、乱堆乱放、以租代征等行为屡禁不止,编制备案的开发利用方案执行力严重不足,矿区“遍地开花”现象多发并存等原因,矿山违法开采现象“屡禁不止”,缺乏有力惩戒措施。
 
▲三门峡锦江矿业有限公司
 
  建议
  ●提高站位,强力推进
  建议自然资源部门、地方政府、各矿山企业把扎实做好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严规范矿山开采行为,强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标本兼治,系统推进
  建议按照“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药则药,因地制宜”的方式开展修复治理,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树立综合治理观念,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
  ●完善机制,确保实效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追偿机制。针对矿山企业未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造成生态环境损毁的区域,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后,提请检察部门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追偿公益诉讼,并责令违法企业限期恢复。
  推行“有偿代修”管理机制。矿山企业经多次督促后仍未履行恢复义务的,由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监督矿山企业签订“委托修复治理”协议,启动第三方“有偿代修”工作,所需费用优先从“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基金”账户支付,不足部分由矿山企业承担。地方政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确保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逐步制度化、长效化、法制化。
  建立“铁腕执法”监管工作机制。纪委监委、政法委要发挥监督和联动协调职能,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督促司法部门和涉矿管理部门及时快速查办涉矿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公平执法格局。各涉矿管理部门要联动联促、信息共享,杜绝以罚代管、以罚代刑、责任转嫁等现象,依法打击各类涉矿违法行为。
 
提案办理进行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全力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杜家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后实景图
 
  关于提高站位,强力推进
  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与中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黄河流域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等工作结合起来,高位推动,主动作为。注重压实矿山企业的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采矿权人落实生态修复义务的监督管理。注重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矿山生态修复属地责任,督促指导其加快推进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
 
  关于标本兼治,系统推进
  强化综合治理,构建矿山生态保护格局。我市先后开展了生态修复及绿色矿山建设“春霖行动”、矿山生态修复“清源行动”、全市矿山治理攻坚战“绿剑行动”、全市矿山综合治理攻坚暨“秋风行动”等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矿山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制定“一矿一方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按时保质完成修复治理任务。“十三五”以来,全市累计完成矿山修复治理9.89万亩,全市矿山领域生态环境发生根本性、标志性变化。
  紧盯重大工程,谋划推进综合治理项目。自2020年以来,历时三年,我市提前对全域开展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本底现状调查和综合治理措施研究,组织编制了《黄河流域(三门峡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谋划全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我市27个重点优质项目与洛阳市和郑州市相关项目统一打包为《河南秦岭东段洛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于2022年5月顺利入围国家“十四五”时期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我市项目总投资24.5亿元,其中获得中央资金支持9.86亿元,省财政资金支持4.4亿元。
  深化改革成果,建立健全生态保护机制。为加强山体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山体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我市出台了《三门峡市山长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建立了市县山长制工作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划分出7个市级山体、40个县级山体、199个乡级山体和1460个村级山体,山体面积7317.12平方公里,基本摸清山体数量、规模、资源分布和生态状况和权属界线。2022年1月1日,《三门峡市山体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为切实加强山体资源保护提供了法律遵循。
 
  关于完善机制,确保实效
  着力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山长制”优势,把违法违规问题发现在初始、处置在萌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加强与应急管理、林业、水利、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执法司法衔接,联合打击偷挖盗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强震慑”的高压态势。
  着力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探索采用“大数据+监管”模式,推动市县之间、部门之间资源进一步整合、渠道进一步畅通;及时共享矿山基础信息、管理现状等信息,发现问题,立即处置。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治理。鼓励社会化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探索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分类修复”的矿山生态修复新机制,释放社会资源,推动矿产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强政策供给,强化督促指导,压实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主体责任,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助力我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为生态强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陕州区崖地铝矿矿区生态修复治理后实景图
 
三门峡日报记者师宝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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